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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09-19点击:

各科室: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现就加强“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重申“五条严禁”,请严格执行。

一、严禁违规公款消费。严禁公款宴请、购发赠送月饼等节礼,或用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和到营业性场所公款娱乐消费。

二、严禁滥发钱物。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三、严禁收受“节礼”。严禁党员、干部、医务人员以各种形式和各种方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会员卡、储值卡、话费充值卡;严禁党员、干部、医务人员接受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

五、严禁借机敛财。严禁党员、干部、医务人员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

各科室要认真抓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科主任和护士长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担负起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规定和要求,同时管好自己的亲属。

院纪委将组织人员对“两节”期间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贯彻落实规定态度不坚决、管理不到位,导致所管科室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务必以身作则、严于律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同时,也预祝全院职工中秋节、国庆节快乐!

院纪检办

二O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