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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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常见问题问答

来源: 日期:2017-09-12点击:

问:我医保卡不见了,怎么办?

答:到相应医保服务银行广州市内相应协议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挂失及重制医保卡,社保卡或医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医。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统一服务电话:12343。

问:我老婆和子女可以用我的医保卡看病吗?

答:不能使用参保人的医保优惠,但可以用参保人个人账户的资金支付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的下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和体检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需个人缴交的社会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等费用;其他符合国家、省、本市规定的费用。

提示:参保人直系亲属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药费时,应向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参保人医保凭证及亲属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查核。

问:我刚刚买了医保,什么时候可以用啊?

答: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参保人,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相应的职工医保待遇;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当月开始享受相应的职工医保待遇;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停止缴费的次月, 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但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

问:我在你们东风院区看病不用定点,为什么来嘉禾院区看病要定点?

答:参保人在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进行相应专科门诊就医不受选点限制。(我院东风院区属于专科医院,嘉禾院区是属于其他医疗机构“俗称大点”)。

问:我想办生育保险定点要带什么资料过来办啊?

答:直接来我院办理的必须是选定在我院产检及住院分娩的(只选一样的请到医保局办理生育选点),需带齐以下资料:

①参保人本人所在单位已盖章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

②《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

③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计划生育服务证》;属广州市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在广州市的,凭在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备案后的《广东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或《广州市流动人口生育备案申报表》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居住地不在广州市的(如居住佛山、清远等),凭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由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证明参保人为该单位职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内容);

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⑤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

问:我生育保险定了你们医院,我因为个人原因要改去其他医院产检和分娩,要怎么办理?

答: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已选定医疗机构的,需带齐收费清单和发票到门诊收费处自费结清在我院发生的已享受生育保险的费用,取回《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到医保局办理转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