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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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规则须知(2023年7月版)

来源: 日期:2023-07-18点击:

一、我院门诊就诊实行实名预约制,可提前预约1-7天的号源,预约成功后可收到预约成功信息,请注意查看;

二、医保、公费医疗患者首次网上预约成功后,当天就诊需提前到门诊挂号处进行人工修改收费类别,再到相应诊区就诊

三、大于16岁的患者不允许预约挂号儿科医生号源,否则视为无效挂号,不予改号;

四、如实际就诊人与挂号人信息不一致,则该预约号作废,诊查费不予退还;

五、报到管理:

1、患者到达门诊区域后可在我院微信公众号上自行预约报到(需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并授权给手机微信);或持预约记录(或身份证)到门诊自助机、各门诊导诊台报到;

2、最早可提前30分钟报到,系统不支持提前、迟到报到;如超时未报到该挂号订单视为无效,已支付费用不予退回。

六、退号管理:

1、因医疗号源具有稀缺性和时效性,若无法按时就诊,请于就诊前一天在我院微信公众号自行取消预约,诊查费原路返还;

2、就诊当天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就诊,可于预约时段前在微信公众号自行取消,诊查费原路返还并记录违约一次;

3、超过预约时段则不予退号;

4、成功报到并且医生已接诊号源不予退号;

七、门诊缴费:

(1)自费:开单当天在本院微信公众号“门诊缴费”完成缴费或到人工窗口办理缴费;

(2)医保、公费医疗:请开单当天到人工窗口办理缴费。

门诊部

2023-07-18